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下调 二套房首付门槛统一为不低于30%

来源:红网 2023年09月01日

8月31日,两大房地产重磅政策同步落地。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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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证券报《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9月25日起,符合相关条件的存量房贷借款人,可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既可以变更合同约定的住房贷款利率加点幅度,也可以由银行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贷款。

降低后的存量房贷利率,依然要符合贷款发放时当地的房地产政策,即不低于当时所在城市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有关负责人表示,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后,几千万户、上亿居民的财务负担会有明显下降,利率平均降幅大约为0.8个百分点。据估算,本次调整涉及的客户可能超过4000万,涉及调整的贷款规模可能达25万亿元。

以100万元、25年期、原利率5.1%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房贷利率降至4.3%,可节约借款人利息支出每年超5000元,显著增加消费能力。

首套房首付不低于20%

《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涉及两大重要调整。其一,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统一为不低于20%和30%。其二,二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由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60个基点下调为不低于LPR加20个基点。

这意味着,在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调整后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分别从30%和40%降至20%和30%,居民家庭可更好运用个人住房贷款满足刚性和改善性需求。

各地可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需要,自主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各地下限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存量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降,对借款人来说,可节约利息支出,有利于扩大消费和投资。对银行来说,可有效减少提前还贷现象,减轻对银行利息收入的影响。”上述负责人说。

存量房贷核心问题解答

适用于哪些贷款

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上述负责人解释,可以申请调整利率的存量房贷类型包括两类。一是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房贷。二是借款人当前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有哪些途径

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贷款,自9月25日起,可由借款人主动向银行提出申请,也鼓励银行以发布公告、批量办理等方式,为借款人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

在调整方式上,具体有两种路径:既可以变更合同约定的住房贷款利率加点幅度,也可以由银行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贷款。具体利率调整幅度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调整后的利率,不能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从调整结果上看,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明确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具体要求,即需要符合贷款发放时的当地房贷利率下限政策,预计这两种方式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不会有明显区别,借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选择其中任意一种方式。

借款人应如何操作

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贷款,自9月25日起,可由借款人向承贷银行提出申请,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或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水平。9月25日前,银行进行修订合同文本、改造调整系统、识别符合标准的客户等准备工作,并尽快向借款人公布办理流程和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将督促银行尽快发布本行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的公告,明确申请调整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具体安排。借款人可根据贷款银行的公告进行操作。

通知还明确,各金融机构要抓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做好组织实施,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响应借款人申请,尽可能采取便捷措施,降低借款人操作成本,确保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此次要求调整后的存量房贷利率,需符合贷款发放时当地房地产政策。

这就意味着,变更后的贷款合同利率水平,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这一方面是为了维护当时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权威性,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证政策的公平性,确保调整过程平稳有序,避免由于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时间不同,而导致利率水平有所差异等问题。”上述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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